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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宣!江门楼市新政!原限购区域限售3年!

江门房姐 2023-02-24


信息来源:江门市住建局

就在刚刚,江门市住建局发布通告,江门市房地产政策有以下优化:

一、实行限售政策

从2022年6月1日起,在我市蓬江区全区、江海区全区、新会区会城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实行限售政策,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,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

二、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

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、最低贷款利率要求

原文如下:

我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稳定发展
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城施策,实现“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”目标,今日,我市根据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5月25日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,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房地产政策,印发《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6月1日起施行。


早在4月28日,我市发布《江门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从坚持房地一体、优化购房资格、加大金融支持、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等方面,提出14项措施,稳定市场预期,提振信心。本次我市出台的新政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从实际出发,精准施策,支持刚需、改善型和新市民住房需求。


《通知》明确我市实施限售政策,在蓬江区全区、江海区全区、新会区会城街道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。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。限购政策是过去我市为应对市场过热、房价上涨过快时出台的稳定市场的阶段性政策。在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下,对原政策进行适时优化和调整,也是为了稳市场、保发展。限售政策延迟房屋交易周期,延长持有年限,能在抑制短时间内买卖房屋赚取差价的炒房等投机行为,更好地满足好刚需、改善型和新市民购房需求,也更适合我市房地产目前的发展现状。


据悉,政策实施后,金融管理部门将根据优化后的购房政策,因城施策相应调整并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合理确定辖区内各类购房人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套数认定、最低首付款比例、最低贷款利率等要求,将切实减轻购房人负担,释放合理的住房需求。


下一步,我市将继续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数据,及时研判分析,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持续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,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。

     



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以来,大湾区多城楼市政策陆续松绑,涉及限购、限售、公积金额度等各个方面。


再加上5月中下旬,国家相关部门接连释放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态度,信号强烈。

回看江门,3月中旬以来,江门从公积金、购房消费券、下调房贷利率方面,推出了一揽子政策,促进楼市稳定发展。


可以预见,随着各地政策落地,楼市复苏回暖将是大势所趋。


在此,我们再简单回顾一下江门限购政策历程。

  • 2017年4月起,江门开始实施楼市限购政策


限购范围为蓬江区(全区)、江海区(全区)和新会区会城街道,二手房暂不实施限购。

其中,本地户口限购3套,外地户口限购2套(首套须半年社保或纳税,二套须一年社保或纳税)。


  • 2019年11月1日,江门对购房资格作出了部分优化,此次优化共有三个方面。


其一,允许大专以上学历的非本地户籍居民购买一套新房,购房者提供在江门缴纳社保的证明即可。

其二,2019年11月1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港澳台居民家庭,可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新房。

其三,该次调整还明确,继承、赠与、司法拍卖、拆迁补偿、安置补偿、集体土地上自建等取得的房屋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。

  • 2020年3月,江门再次优化购房资格政策


大专学历以上的非江门户籍居民,提供相关学历证明,可免社保购买一套新房。

最后,附上截止2022年5月底,江门限购政策大全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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